(资格预审)
2. 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苏州独墅湖高等教育区内
(2)工程规模:需采购45套LED光源的灯具,采用双挑形式,快车道灯为200W(照度>30LX),人行道灯为100W,平均照度〉23LX,均匀度〉0.35,总造价约30万元。
(3)计划开、竣工时间:2007年10月30日开工,2007年11月10日竣工。
3.本招标工程共分 壹个标段。
4.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 企业未被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 申请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灯具生产厂家;
(5) 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请申请人于2007年10月 18日,上午 9: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2:30 时至4:30 时,到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建设工程有形市场报名,并于10月22日将资格预审申请书递交至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市政工程部顾曦俊,原件资料同时审查。
需提供以下原件资料:
(1) 报名经办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单位职工社保证明或劳务合同原件;
(2) 企业营业执照原件;
(3) 企业近两年度的财务审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原件;
(4) 企业近两年内类似业绩合同原件若干。
(1) 报名经办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单位职工社保证明或劳务合同原件;
(2) 企业营业执照原件;
(3) 企业近两年度的财务审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原件;
(4) 企业近两年内类似业绩合同原件若干。
(5)需提供灯具图片样本。
资格预审申请书按以下顺序简装成册,且必须加盖公章,资料提供的齐全与否为资格预审通过与否的先决条件。
(1) 报名经办人身份证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单位职工社保证明或劳务合同复印件;
(1) 报名经办人身份证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单位职工社保证明或劳务合同复印件;
(2) 企业概况;
(3) 企业营业执照;
(4) 企业近两年度的财务审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复印件;
(5) 企业近两年类似的已建及在建工程一览表,包括时间、地点、业主、造价、规模、质量等要素;
(6) 企业近两年内类似业绩合同复印件若干。
(5) 企业近两年类似的已建及在建工程一览表,包括时间、地点、业主、造价、规模、质量等要素;
(6) 企业近两年内类似业绩合同复印件若干。
(7)企业对所提供的资料无弄虚作假内容的声明。
6.其他:本次招标择优选取数家申请人作为投标单位。
6.其他:本次招标择优选取数家申请人作为投标单位。
7.招标人地址: 独墅湖高等教育区综合楼一区园区教育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晓珩 传真:65932798 电话:65931292
8. 苏州工业园区招投标投诉电话:0512-66605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