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记本计算机(SZCJ2008-X-059)
招标编号:SZCJ2008-X-059
[2008-7-31 13:34:43至2008-8-4 11:00:00]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办公设备询价通知书
SZCJ2008-X-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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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知识产权局之委托,就该单位需要采购的如下办公设备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 采购内容及技术规格:
序号 品名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每台协议价格 备注
1 IBM 笔记本计算机 THINK T61 7663 英特尔 酷睿2 双核处理器 T5670 (1.80GHz)/ 中文 正版 Windows Vista Business 32/Intel 4965ABG /蓝牙/ 1GB /120GB SATA/14.1" WXGA 1280x800/ nVIDIA Quadro NVS 140M 128M独立显卡/Combo/6 芯锂电池/内置安全芯片/集成指纹识别器/3年部件及人力(系统电池:1年)/ 2.25KG/31.34*25.5*2.75CM /四合一读卡器 台 7 10900.00 最终注册用户为: 苏州市知识产权局
配件 IBM原装包 只 7 +300.00
IBM原装鼠标 只 7 +150.00
T5670 更换T8300 只 7 +3500.00
120GB 更换 160GB 只 7 +300.00
Combo 更换Rambo光驱 只 7 +500.00
+摄像头 只 7 +500.00
1GB 迅盘 只 7 +1500.00
最终协议价格: 17650.00
2 数码摄象机 SONY SR85E 60G 含包 台 1 5500.00
3 数码相机 CANON EOS450D 台 1 5080.00
配件 记忆棒(卡) 2G SD卡 只 1 +330.00
EF-S18-55mm 只 1 2200.00
最终协议价格:7610.00
4 暗访摄象机 SONY SR45E 台 1 3950.00
配件 暗访配件 只 1 +2800.00
最终协议价格: 6750.00
5 录音笔 SONY P620(512M) 台 2
6 移动硬盘 爱国者 160G 台 7
7 优盘 爱国者 2G 台 10
8 外置光驱 阿帕齐 X31T USB DVDRW 台 1
注:成交单位在签定合同前提供笔记本原厂售后服务承诺书,如提供不出的,业主有权拒绝签收合同.
二、质量、技术要求
1、满足技术参数、配置(功能)要求。
2、所有报价的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及各项规范要求;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可使用行业标准、规定;非标准设备按招标约定的技术要求和规范。
3、质量保证:报价产品应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包装未拆封的商品,完全符合采购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
6、从设备安装、调试、经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后开始计算,提供质量保证期后的备品备件优惠承诺.
三、响应报价文件组成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响应报价表格式(须加盖公章和授权代表签字)
响应报价表
编号:
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
响应内容:
序号 品名 单位 工程量 单价 总价 交货期
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
被授权人: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4、注明交货使用日期
5、投标时须提供产品使用说明书。
6、成交单位在签定合同前提供笔记本原厂售后服务承诺书,如提供不出的,业主有权拒绝签收合同
7、以上资料如不能如实提供的视为无效标。
四、递交响应询价书及确定成交供应商日期和地点:
1、本次询价通知书的响应截止时间为2008年8月4日上午11:00前。响应单位应在截止时间前将询价响应文件密封,并在文件封面注明投标编号,如分标段的注明标段号,并在文件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后送达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内,不按报价文件组成要求或过时送达报价文件的,为无效报价。
2、2008年8月4日下午13:30在苏州市三香路389号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东区二楼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在三日内签订合同。
五、成交原则
在价格低于采购预算的前提下,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六、综合说明:
1、响应单位需就本通知书第三项单独制作《响应报价表》。本次报出的价格一次性报定不得更改。所报内容包括全部产品和辅助材料、配件、运输、人工、机械、存储、产品合格证、运输、安装、保险、劳保、各种税费(如系进口产品应包括关税)、专利技术及质保证期间一切费用等。
2、报价人应对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报其中部分内容的,为无效报价.
3、采购人将向成交供应商提供项目的相关文字资料。
4、供方须按成交金额的6‰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机构支付服务费。
5、交货时间:自签定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
6、交货地点:苏州市知识产权局
7、验收标准:符合国家货物的标准、本次所设备的规格、技术条件及乙方承诺的其它指标
8、验收期限:货到后3天内
9、付款方式:产品到达采购方指定地点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并在供方向采购方提供如下A、B、C单据后,待货经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供方凭下列单据到苏州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结清货款。
A、需方签收的送货回单
B、合格销售发票
C、《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
10、响应单位在投标时提供的资料均应是真实的,若有虚假,由其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11、设备验收包括:数量、外观、质量、性能、随机备件备品、产品合格证、装箱单、随机资料及包装;所有设备和附(配)件应符合其规定的性能,无瑕疵和缺陷,质量为合格产品,同时有明确的生产厂商。供方对质量问题负责包退、包换和包修,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供方负责。
12、投标人应以优良的服务态度,便利、快捷的方式在2小时内响应,并在24小时内解决使用单位提出的维修要求(特殊配件更换除外)。
13、质量与检验:
货物验收只能在全部货物到达安装地点后才可进行,验收时供需双方派员一起当场开箱验货,如发现货物短缺、质次、损坏、产地和规格不符等问题,应作详细记录,由供方立即无条件为需方调换或补齐,同时由供方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14、验收标准:
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符合我国最新颁布的与之相关的技术规范与标准,同时必须满足采购文件中所列全部规格、型号、具体配置、技术条件及功能要求和供方承诺的其它指标;
15、货物到达需方指定地点至验收合格期间,由供方负责保管,若因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供方应负责调换,同时有关费用由供方承担;
16、如响应单位对本通知书有疑义,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公司咨询,一切材料以招标公司的书面材料为准。
17、本采购信息在苏州政府采购信息网(www.zfcg.suzhou.gov.cn)和城市商报同时刊登,成交公告亦是刊登在此媒体,敬请各投标单位注意。
七、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 邮编:215002
联系人:朱敏 联系电话:0512-65238891 /68669209(行政中心)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08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