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
2、南京隧桥经营管理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苏州工业园区独墅湖。
(2)工程规模:隧道内灯箱景观装饰382米(含隧道顶部装饰),投资额估算约400万元。
(3)计划开、竣工时间:2008年2月25日开工,工期60日历天。
4、本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5、招标范围:
(1)墙面灯箱装饰制作安装:灯箱28个灯箱;灯箱结构:拉丝不锈钢包边、灯管+变压器安装、内打光灯布、钢结构(国标)等。
(2)隧道顶部灯饰制作安装:灯饰布置区间6494㎡;灯源:LED灯管及EL冷光片+变电箱。
(3)配电、隧道侧墙装饰板拆除及恢复。
6、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 企业未被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广告装潢施工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大型灯箱或LED制作及安装的实际操作经验的广告制作公司。
(5) 拟选派项目经理(或负责人)资质等级:具备广告装潢施工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大型灯箱或LED制作及安装的实际操作经验的项目经理(或负责人)。
(6) 企业业绩、信誉:近三年承担过广告装潢、大型灯箱或LED制作及安装工程业绩,工作量100万元及以上工程,工程质量合格,信誉良好。
(7) 项目经理(负责人)业绩、信誉:近三年承担过广告装潢、大型灯箱或LED制作及安装工程业绩,工作量100万元及以上工程,工程质量合格,信誉良好。
(8) 提供资格预审材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9) 项目经理(或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10)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11)招标人同意联合体投标,并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12)招标人拒绝在园区施工单位综合考评结果为C类或者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部门认定的其他不良信用施工单位参与报名;
(1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请申请人于2008 年 1 月 10日(补充报名),上午9: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2:30 时至 4:30 时,到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建设工程有形市场报名。(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8、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有关报名资料。报名资料如下:本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包括委托代理人的劳动合同、劳保统筹交纳有效证明材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有关广告制作安装许可等证件、项目经理(或负责人)有关资质证件、企业及项目经理(或负责人)业绩。以上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依次装订成册。
9、资格预审办法:采用下述方法:合格全入围(本次招标项目是苏州工业园区南环路东延工程的亮点、重要工程,招标人将保留对入围申请人考察的权力)。
10.招标人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置业商务广场11 -12楼
联系人: 刘清忠 传真:0512-65937451 电话:0512-62873610转8803
邮编: E-ma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