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中区碧波实验小学幼儿园工程
招标编号:
[2008-7-22 14:13:10至2008-7-28 15:00:00]
苏州市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资格预审)
1. 苏州市吴中区城南街道办事处的吴中区碧波实验小学幼儿园工程已经 苏州市吴中区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建设。已经财政审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自筹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资格预审。
2. 苏州市中诚工程建设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吴中区 招标类型:施工招标 所属地区:吴中区
(2) 工程规模: 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 建筑面积:8000 平方米 工程性质:建筑工程 招标金额:1200万元
(3) 计划开、竣工时间: 2008-8-15 至 2008-12-12
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标段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对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要求 企业业绩和信誉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业绩和信誉
0001 土建安装及室外配套施工总承包 1200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 三级及以上 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 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5.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条件
(一) 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 三级及以上
(5)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取得安全B类证书;
(6)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7)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资质)条件均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8)省外企业需到 吴中区以外企业到吴中区建管处 办理资质核验,取得进苏州投标的资质核验书;
(9)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二) 资格预审必要合格可选条件:
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获得过市优及以上工程; 企业承担过工程获省辖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文明工地”或“标化工地”; 注:类似工程以近2年内承担过框架结构且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及 以上的项目,质量为合格, 具体时间以2006年7月22日以后竣工的为准。 (三)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 请申请人于 2008-7-22 上午 09:00 至 2008-7-28下午 15:00 的工作时间到 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电脑报名室 报名。
投预审材料起时间: 2008-7-28 上午 09:00
投预审材料止时间: 2008-7-28下午 15:00
7. 其他:报名时请携带企业和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IC卡(外地投标企业单项报名的请至交易中心二楼信息科办理)至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自助报名室报名,并打印报名确认单。 在投预审材料时间内把材料封袋投入指定预审材料箱。提交材料如下:
(一)资格预审申请书(通用文本格式,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购买);
(二)附件资料:
1.报名确认单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本市投标企业只需提交报名确认单原件);
2.《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最新年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省外企业提供进苏州市的资质核验书原件;
3.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原件及复印件;
4.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如有在建工程,应提交原发包人允许投标证明;
5.预审可选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有,并请于 / 携带相关需核验原件材料到 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核验相关原件,业绩证明材料一般为工程合同、竣工验收单及相应证明材料等)。
6.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及身份证和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7.其它资料:报名时请携带施工企业和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IC卡至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自助报名室报名,在投预审材料时间内把材料装在封袋中投入指定预审材料箱。除上述资料提交其他材料如下:
1)加盖企业红章的报名申请书原件(需注明联系人电话、企业传真)。
2)招标公告要求的原件资料必须提供相应的加盖企业红章的复印件。
上述材料应按序装订成册(原件不需装订),一式一份封袋,(封袋上须写明所投工程名称)在规定时间投入指定预审材料箱。
8.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按苏建筑﹝2006﹞68号和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规定。
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9家:随机抽取9家作为入围单位。
9. 招标人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10.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苏州市新区玉山路145号秀水苑5号楼301室
联系人: 郝春荣/孙斌 传真: 68079725 电话: 68079721/68059163
邮编: 215011 E-Mail: sz-zczj@163.com
11.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信息:
项目组组长:杨永良 职称或执业资格: 注册造价工程师 联系电话: 上岗证号:
12. 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为: 2008-7-22 至 2008-7-28
13. 备注: 1)吴中区以外企业提供进吴中区资质核验书原件;
2)企业委托代理人为本企业员工证明资料原件(人事代理合同原件和近三个月社保证明资料原件)、项目经理证或注册建造师证原件、项目经理安全生产B类证原件、吴中区以外企业提供进吴中区资质核验书原件、省外企业在苏州市设有分公司证明资料原件(分公司营业执照)、企业类似业绩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表彰证书原件、企业承担过工程获省辖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文明工地”或“标化工地”表彰证书原件、企业类似业绩证明资料原件、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必须与资格预审资料一并封袋递交。
3)、报名企业在报名时需提供本企业出具的投标保证金(24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是银行本票、银行汇票,报名企业在投报名资料时将保证金放在项目经理证原件内一起投箱。
〈负责受理投标保证金的单位: 户名: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号:89050155100000186 4)招标公告所要求原件资料除公告详细注明外的具体标准要求按照苏建筑﹝2006﹞68号和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规定执行。